新华社聚焦: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

广东税务   2023-08-05 10:21:52


(资料图片)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8月2日发布多则公告,明确延续优化多项税收优惠政策。

视频来源:央视《新闻直播间》

根据公告,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;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(不含水资源税)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%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,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,推动缓解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公告称,;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。

此外,两部门还发布了,等。相关政策均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,公告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在今明两年到期,且重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与其相关的金融支持。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实施,将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,增强市场信心,持续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,为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提供助力。(记者 申铖)

来源:新华社

编发: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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